广西永祥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昭平镇江口至三门滩大道项目(GXZPZB201904工字005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昭平镇江口至三门滩大道项目已由 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发改规划[****]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其他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略)m,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弱电管线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略) 合同工期:约7个月。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勘察报告,勘察报告提交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在3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设计后续服务期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施工工期:约200日历天,要求(略)道路主线通车,(略)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包括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略)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昭平县昭平镇江口至三门滩大道项目建设工程范围内(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送昭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等。 (3)工程施工:(略) (4)全过(略):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略),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略) 2.3本(略)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略):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略))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和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中(略),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本项目(略)。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略)(C类)。 3.3本次招(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略)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略)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略),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略)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略)、(略)】进行现场报名。文件获取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电话:(略)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刷卡(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略) 进度款支付方式: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_、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略))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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