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以下暂扣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一 | ****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活动中需依法查扣、暂扣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应由财政承担费用的情形)。 | 服务期限三年 | ****000.00 |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停车服务”。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12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县千岛湖镇环**路375****服务中心)三楼328室现场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或以上报名资料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账号:201********1086。
磋商保证金可以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缴款凭证注明内容磋商保证金及参加的项目编号)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875。联系人:余益勤。
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办妥磋商保证金交纳手续。
六、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2019年5月13日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县千岛湖镇**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9年5月13日14时30分在**县千岛湖镇**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开标室开始,磋商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等)原件出席。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县千岛湖镇环**路375****服务中心)三楼328室];联系人:徐**;联系电话:0571-****9846。
投诉受理地点:****财政局[**县千岛湖镇环**路375****服务中心)六楼625室];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0571-****8305。
九、业务咨询:
****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0571-****9846,传真:0571-****7338。****, 联系人:王建设,联系电话:****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