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市人民路(中原路-**界)景观提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成交结果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人民路(中原路-**界)景观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市人民路(中原(略))景观提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中间分车带景观提升改造。(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原成交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 发布日期:(略) 五、变更原因: 因原成交供应商(略)****年9月17日受到过**市城市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确定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略)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六、变更内容: 原内容为: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金水区丰产路106号院4号楼23号 成交价:人民币(略).00元(大写:叁佰陆拾肆万陆仟伍佰肆拾元整) 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发改办价格[****]857号文与计价格[****]****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78元(大写:贰万捌仟伍佰贰拾伍元柒角捌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现变更为: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略) 成交价:人民币(略).00元(大写:叁佰玖拾肆万壹仟零捌拾捌元整) (略)元(大写:叁万零伍佰捌拾柒元整),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成交公告期限:(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解放区新园西路璟都苑7-1号临街门面房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略)。 (略) (略) 20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