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略)
二、 采购组织类型: (略)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 1 | (略) | 项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略)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略)
7.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略)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5-06 至 2019-05-10
上午: (略)
下午: (略)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http://(略)com.cn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七、 投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八楼开标大厅
八、 开标时间: (略)
九、 开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八楼开标大厅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略)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