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河御景小区建设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略) (略)的湾河御景小区建设工程(三标段)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沭发基〔2017〕2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湾河御景小区建设工程(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重庆南路西侧、智慧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2栋11层,9栋16(略),土建,安装,人防等)。 1.3 工 期:5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略) 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令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略): ①建安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3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②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③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④工程封顶,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其中:扣留合同(略)支付);⑤工程完工(略),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保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略))。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略): 第一标段:湾河御景小区建设工程(三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预算(略)。高于或等(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略)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略) 4.(略)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须是以总承包单位名义承建的项目)自(略)含)以来承建的单份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9万㎡及以上和单份合同额达到2亿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注: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此业绩不得分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4.3.1投标单位需(略)链接至投标文件中,必须三项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以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签章的为准(如果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不实行备案签章的,以招投标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且提供有效的网址链接查询为准或提供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对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 4.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格(略)。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略)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沭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取得(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沭阳县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县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沭阳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核准书》。 4.6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 70 分。以提供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略)gov.cn)。 4.7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略)的企业; 4.7.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4 企业具备安全(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7.5.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7.5.2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略)。 4.7.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7.6.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7.6.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4.7.6.3 项目负责人(略),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略) 4.7.7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7.7.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7.7.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略) 4.7.7.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4.7.8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略)件。具体在“信用中国((略)gov.cn)”和“信用江苏((略)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8:30至(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略),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略)net/),咨询电话:(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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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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