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2) (略) 元
¥190.00 | 300(套) | ¥57,000.00 | |
¥690.00 | 10(套) | (略)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报价开始时间:****-05-15 16:(略)
- 报价截止时间:****-05-15 17:(略)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否
-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延迟超过15日历天的,需方(略)。
- (二)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略)。
(2)货物技术资料(略)。
(3)在系统试(略),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略),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对提交的付款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通过转账的(略)。
3.在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未按规定履行质保义务,将按规定予以扣减)。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平台按报价(略),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 (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略))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略),其他问题可向采(略)。
2、质疑答复
(1)采购(略)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略),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略)。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略)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略)
- 单位名称:重庆市城市照(略)
- 联系人:潘红
-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