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大尹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农产品展览交易建设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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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略)展览交易建设部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大尹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农产品展览交易建设部分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农产品展览交易中心、内部装修和配套设施建设、农产品综合交易管理中心、交易场地硬化工程、交易棚建设、示范基地标识性建筑、示范基地标志性牌坊、观光台遮阳棚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略)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在人员、设(略)。 4.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19-05-2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上自行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http://(略)com)使用CA锁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招冀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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