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子牙河南路(天河桥—红旗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9QZC-G-3003)公开招标公告
(略) 子牙河南路(天河桥—红旗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公开招标公告 受 (略) 委托,(略)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子牙河南路(天河桥—红旗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子牙河南路(天河桥—红旗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略) 二、(略)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子牙河南路(天河桥—红旗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26.5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略)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 B. 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略) 2.获取(略):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 1104-1106(招标业务三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每日 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略)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略) 七、投标时(略)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 (略) 3.开标地点: (略)(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 1104--1106 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略)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略) 2019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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