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略)
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次招标活动中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修改为1(略)
2、开标时间由****年5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变更至****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3、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件二以本附件二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东乡区税务局
(略)
附件二
承诺函
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工程施工投标,我方完全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理解并同意本工程招标人采用的方式进行建设。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以书面形式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本次投标,(略)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不围标、不串标;
二、我方没有正在被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所证明的内容及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没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三、我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确保本项目(略),力争更高标准要求,并保证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措施达标。绝不拖欠民工工资;
四、我方将派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根据本项目特点配备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技术力量强的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进行施工;
拟派项目经理、(略),且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正在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经贵方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我方绝不更换项(略),拟派项目经理、八(略)
五、开标会现场,如发现我方在本工程项目中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且未完成规定工程量及未网上变更,将现场取消我方中标排序。
六、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略),也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解释的要求。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方自愿接受如下处理:
1、贵方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如我方中标并已开工,可随时(略)
2、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略)
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