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05月20日 1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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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更改日期:(略) 五、更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涉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时间均改为:(略)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中财务要求,改为:“提供近 3 年((略)2018年)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经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包装、密封中,改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电子投标文件”字样,在投标截止前提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但不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不作为否决条件;如出现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5.3情形时,投标人未在投(略),自行承担后果)。”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略),删除“招标人同时提供等额支付担保。(本条款不适用财政投资工程)”。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中企业情况第(3)点,改为:“(3)企业管理体系情况:企业通过质量(略),此项满分3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中企业诚信情况第4点,改为:“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5分。”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中项目经理,增加:“【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略)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中技(略),增加:“【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9年2月—4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6条支付合同价款,增加:“当实际工(略),承包人可立即按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补开差额发票,发包人将及时把差额转账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当月工资发放。” 10、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改为:“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廉政协议书、附件4:施工(略)。各附件格式作相应修改。 1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6条,补录为:“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10 %计算”。第五章工程量清(略).1招标控制(略)(2)自治区住(略),补录为:“《建(略)(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7)材料(略),补录为:“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3期,不足部(略)。” 1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全没有录入,补录入。 13、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删除联合体有关说明及表格,条款编号按顺序作相应调整。 六、(略),其他内容不变。且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改。 七、本次更改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略)org.cn上发布。 八、投标人(略),其责任由投(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gxzf格式的文件为专门的电子标格式,需要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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