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对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两次流标后经主管部门审批现场改为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采购日期:(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次招标的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主要(略): ①白沙河浩庄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包括加固堤防1.35 km,维修加固护岸0.4 km; ②白沙(略)(二期),包括江心洲至浩庄村以下新建护岸、维修加固; ③白沙河城区段防洪工程(二期),包括新建生态护坡,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④板桥河城区段(略),包括板桥河至霞溪河范围内河道护岸维修加固; ⑤徽水河城区段防洪工程(三期),包括徽水河水厂坝至洋滩电站坝河道护岸维修加固; ⑥徽水河蔡家(略)(三期),包括加固堤防3.77 km,维修(略).6 km。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施建林、汤雪峰、闵文友、王静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略) 公告期限:(略)至****年05月 22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