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17号(原E幢第三间)的住宅用房及部分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闽06(略)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将于(略)0 时至(略)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户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17号(原E幢第三间)的住宅用房(略) 拍卖标的物评估价:147.35万元(其中房产评估价为146.19万元,设备评估价为1.16万元)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略) 起拍价:125.2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略),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略),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06月18日起至****年06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年06月20日下午15:00有意者请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409室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李法官(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略),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拍卖成交所产生的依税法应由(略)承担的税费,以成交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买方税费和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其它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略)(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墩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 上查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