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略)
二、 项目编号:(略)
三、 招标内容:拟通过招标选定1家中标人,由其向招标人提供(略)。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略)信誉,供应商公司总部、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设立在宁波;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如外币注册,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4)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略),不在招标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
①查询渠道:“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②参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参选将被作为无效参选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五、服务期限:三年(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本次招标的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5 月 10日至 5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请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的联系邮箱后致电招标人指定的联系人申请领取招标文件。
(略)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24 日09时30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可能会暂停招标或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变更后的时间安排将在第二次招标公告中公布,请留意我行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信息,及时查收邮件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十、收(略):
1)投标文件收取时间: 2019年 5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09时30分
2)投标文件收取地点: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十一、本(略)标文件收取的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十二、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略)。
十三、本公告在广发银行官网(网址:http://(略)com.cn)、_(网址:http://www._.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http://www.cfcpn.com)、(略)(网址:http://www.zhongguanzixun.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发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发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略)com.cn)发布(略),公告期限自2019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7 日止。
十四、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下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1-27号(单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E-mail:nb_shiqing@(略)cn、nb_yanbinjun@(略)cn
邮 编:(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致:(略)
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午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至“(略)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原定“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现调整为“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24日……”。
3、本项目原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账户上(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现调整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账户上(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