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溪口镇五龙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溪口镇五龙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溪口镇五龙安置点基础设施(二期)工程,位于(略)舍堡和刘家堡。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舍堡道路油化工程、滨河路工程、码头、绿化工程。其中:
舍堡道路油化工程: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新路面结构层(略)(4%)+透层油+6cm沥青面层(AC-13),栏杆(略)。
滨河路工程: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新路面结构层为20cm块石基层+20cm水稳层(4%)+透层油+4cm(略)腐木平台,栏杆407m。
码头:开挖土石方;结构层为20cm块石基层+20cmC20混凝土。
绿化工程:种植土回填417m3;大叶黄杨树(球)100株,樱花树120株,海桐球100株,美人蕉200㎡,白边草382㎡,金叶女贞200㎡,杜鹃40㎡,三角梅200株,喷播草种48㎡。本项目总投(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略)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年 5 月 28 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比选(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略)。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略)14时00分至(略)5时 00分,地点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