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锦江府房地产开发监理项目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上高县锦江府房地产开发监理项目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上传时间:(略)0:50信息来源:江西
合格制 |
原资格审查文件第6页:“第一部分 招标正文\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8、投标人自(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监理过一项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如下: 8、投标人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监理过(含在监工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一项,提供主要施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单项专业工程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书)、监理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中的2种或者2种以上资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至少2种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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