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水利局齐河县****-****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略): 据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总体建设目标,齐河县(略)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对潘店、刘桥、晏北3个镇(街道),5个未通自来水村庄通上自来水;对宣章屯镇供水主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对赵官镇、马集镇水源地进行严格管理,配齐水消毒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让农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齐河县(略)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潘店镇、刘桥镇与晏北街道3个乡镇5个村铺设管网;宣章屯镇村外供水主管网升级改造;马集镇与赵官镇增设水处理与消毒设备。 本项目共一个包,预算为(略)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全面提升。 3、本次招标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工期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实施地点:以上工程地点,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300号、鲁财库〔****〕32号、财库[****]68号、财库[****]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略):自****年6月6日起,至****年6月9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06-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齐河县水利局 | 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 |
联系人:宋科长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略) |
联系人:高建平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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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