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卡嘎镇欧村等41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政府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卡嘎镇欧村等41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略)
采购委托人名称:(略)环保局
采购委托人地址:(略)
采购委托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二、招投标内容:(略)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招标共一个包,交易(略):402.094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垃圾车(国五及以上)、垃圾桶的质量检测报告;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略)
(6)近三年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7)近三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10日至****年6月14日,每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10时00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略)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