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陆丰市林业局 拟造林的 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已由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略)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面积17308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补植套种12888亩,更新改造1420亩。工程造价1384.7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略),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八万镇、陂洋镇、博美镇、大安镇、河东镇、河西镇、湖东镇、甲东镇、碣石镇、金厢镇、南塘镇、桥冲镇、潭西镇和西南镇等14个镇。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1)广东省林业厅2018年修订的《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要点》;(2)《陆丰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作业设计》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 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6月 14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时至 5 时(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复印(略)):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2《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林木(略);
4.5 投标申请人有苗圃基地面积50亩及以上,培育造林苗木大叶相思、火力楠、樟树、荷木(苗高2000px以上、地径20px以上),台湾相思(苗高1500px以上、地径15px以上),湿地松(苗高100(略))114.35万株(略)(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或苗圃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必要时招标(略)
4.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7近5年(2014年以来)承担过1宗(含1宗)以上工程造(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业绩跨年度或分年度实施只能按签订合同当年业绩证明计算,业绩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业绩证明核对;
4.8 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之前(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同时带齐上述相关材料有效证件的原件给招标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方能签署承诺书,报名时(略)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必提供原件经现场审查后退回,报名资料核对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9 年 7 月5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止,提交到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3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9 年 7 月5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在 陆丰市公共(略)(陆丰市(略))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招 标 人:陆丰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 (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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