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市**区高岩新村42幢202号(重新一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12 10:53:39 拍卖公告
**省****将于2019年7月13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市**区高岩新村42幢202号,房屋所有权证:明房权证字第11378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国用(2004)第4759号,建筑面积:82.18平方米,用途:住宅。 起拍价:52.241万元,保证金:52000元,增价幅度:5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省****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6月12日起接受咨询,****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暂定于2019年7月11日下去4时至5时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款项中优先支付,成交后30****法院办理有关税费手续;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183********005357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贷款:如需代办(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事宜,请联系: 1、**明****公司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189****3316 0598-****111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89****2188 2、**市****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3****1228 3、****公司****支行 联系人:黄 强 联系电话:159****6866 联系人:陈伟鹏 联系电话:135****6583 4、****分行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598-****899 182****7012 5、**世纪同创房****公司 联系人:罗金海 联系电话:133****3823 联系人:肖凤娟 联系电话:133****6285 咨询电话:400-****666(同伦****公司) 监督电话:0598-****050 联系地址:****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 上查询。
****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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