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涔天河镇石丰村天鹅冲路口至田冲口通村公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略)
**县涔天河镇石丰村天鹅冲路口至田冲口通村公路工程是**县花江洞至宝昌公路建设工程的一段,已由**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75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江发改许准字【****】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涔天河镇石丰村天鹅冲路口至田冲口通村公路工程 。
2.2建设地点:**县涔天河镇石丰村天鹅冲路口至田冲口。
2.3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5年。
2.4 招标范围:**县涔(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略)
2.6项目概况:本项目线路全长2.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挖路基,15CM厚水稳层,22CM厚C30混凝土路面,桥梁及路涵,混凝土防护栏,镀锌波形钢护栏,培土路肩,标线,安全警示标识牌等。江财评预(****)1号文件对本项目预算评审结论审定金额为(略).00 元。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略)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按照湘建建[(略)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任项目经理(略),具有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略)(编号(略),水运及其他类不认可);拟任项目总工数量1人,具有公(略),交通主管部门核(略)(编号为公路B类,水运及其他类不认可)。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具有近6个月(****(略))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 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D级、连续两年(****年和****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 财务能力: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各年度净利润必须大于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人于投(略)中心网》上(http://(略)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能下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6月 13日至****年 6月1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受权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到 (略)((略) ) 持下述资料原件报名:并携带以下证件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受权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项目总工相关证件(人事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并递交彩色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留存。
5.投标保证金
(略)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14时 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交通部令**** 年 24 号)中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7.投标截止时间(略)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 7 月 3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河东(略))三楼开标室。
8.2 逾期(略)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略))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瑶族自治县招投标办公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