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的委托,****中心站**250kVA配电室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按采购单位要求,****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省****公司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
2、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5772
3、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购买时间及报名地点
4.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6月 13 日-2019年06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4.2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市**区**体育街269一号楼6楼)
4.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5、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及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19年 07 月 03 日 上午09:30 (**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市**区**体育街269一号楼6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9年 07 月 03 日上午09:30时。
7.2开标地点: ****(**市**区**体育街269一号楼6楼)。
8、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
****(http://www.****.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体育街269一号楼6楼
邮 编:350001
[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1-****8909
[咨询本项目具体事项]联系人:小黄 电话:189****9820
传 真:0591-****8909
电子信箱:****@163.com(此邮箱办理本项目相关事项)
11、账户一览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2 7984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华林支行 | |
账 号:1171 3010 0100 2058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