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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经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概况:综合养护面积约(略)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实施地点及时间:单县嘉善公园健身广场,具体时间应按照招标人的安排。
5、资金来源:(略)
6、服务期限:(略)
7、标段划分:(略)
8、质量标准:(略)
三、(略)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式:(略)
4、本项目(略)。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持以下证件到(略)(单县开发区府东商城商业楼5号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有效原件及两份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9、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0、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许可证;
11、法定代(略)(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采购与招标网》、(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