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金域蓝城二期G12栋13层131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4 14:46:59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拍字第37号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17日9时至2019年7月18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户名:通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金域蓝城二期G12栋13层1311室,建筑面积52.27平方米的住宅用房。该拍卖房产无房屋所有权证书,可办理过户手续。(该房(略)。)
起拍价:620 147元,保证金:62 014元,增价幅度:31 007元。
二、竞买人条件:
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略)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略))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通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通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略),由竞买人(略)。
三、咨询、(略):
自(略)至(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于(略)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略),就自(略)。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屋尚欠银行贷款)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21日9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通河县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河支行),账号:((略))。建议竞买人亲自到法院缴纳拍卖余款,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以标的物自身价值为依据,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出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形,请竞买人提前充值,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去银行充值或者进行网上银行充值。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拍卖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略)gov.cn 上查询。
通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