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略)
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字[****]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略)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 让地块的基本(略):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GY)-14 | 田桥路南侧、(略) | (略)亩)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0 | 976 | 310 | 建筑限高根据实(略),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该地块(略),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略)
3.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略)1时30分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4.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获取出让文件。
5.申请人可于****年6月17日至****年7月5日11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略)。
拍卖开始时间(略),拍卖地点设(略)。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略)。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略),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略),含19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略)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四)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略),每延迟一日,按约(略)。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略)
邮 编: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 系 人: (略)
开户单位: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蒙城县自然资(略)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