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 于****年05月31日就(略)(****-****-****-****)采用((略)) 进行采购。 ****年6月10日至****年6月14日 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 :44(略)-(略)-****
二、PPP项目名称 :(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主)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佛山市顺德区绿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法人代表:程鉴(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B栋****(仅限办公)/佛山(略)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略)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一)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24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维(略)。以PPP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项目(略),为该项目的建设期,因征地拆迁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顺延建设期。
(二)运作方式: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略),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由社会资本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资筹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即: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负有连带经济责任,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资筹资、建设、运营等,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政府或其指单位。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主要依靠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来平衡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
(三)项目投资规模:
(略)万元。最终以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原则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根据阳江市政府关于城北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处理提标工作的有关批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3-****),以及《阳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书》的相关规定,目前城北污水处理厂已由污水厂一期运营商先行启动建设一期工程提标工作,一期工程提标工作所发生的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以阳江市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的金额为准,由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运营方所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服从(略)约定文件。
(四)回报机制:
(1)(略)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不足部(略),故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2)股东回报机制:本项目中,政府方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社会资本,其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能力及经验,社会资(略),还可以通过与项目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施工利润等。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林小华、周艳、杨茜、康忠平、童云、赖萍、陈朝秀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杨辉雄、邓超霞、廖燕娣、陈朝(略)
七、采购本(略),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收费金额:(略)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柳华 | 联系电话:(略)-814 |
采购(略)(采购人):林良明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略) |
联系人:陈柳华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马南垌桔子北路23号 |
联系人:谭仕青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四)财政部门:阳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阳江市石湾北路225号财政大楼二楼 |
联系人:陈锦鸿 | 联系电话:(略) |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