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普通病床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普通病床采购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0日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17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创业园
成交金额:204120.00元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丰汇****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3#楼1914室
成交金额:204400.00元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开发区宿固路小李家
成交金额:2072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英、刘峰、权梅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银河一路26号
联系人:孙秀枫
电话:130****4881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5栋1401室
项目负责人:贾钦凯
联系电话:153****0101
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项目专家评审费等与开、评标活动相关的费用(收费文件为: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2011]1013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收费金额:3061.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5栋1401室,联系电话:153****010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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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