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连云港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略)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连(略),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我市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略)。
在内地就学(略),可以选择在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略)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在我市申(略),应于6月26日至30日(上午8:40-11:00,下午14:40-17:30,29日、(略)),前往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院内3号楼409室)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略)。
(三)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将在连云港市司法局网站另行通知。
连云港市司法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