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景洪市人民法院关于杨跃宇在晋宁天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49%的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略)97号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18日10时00分至2019年7月19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景洪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略)com/0691/02?spm=a213w.(略).(略)560e1a33NAJ35D)(法院账户名:景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杨跃宇在晋宁天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49%的股权。 二、起拍价: (略)元人民币,保证金:(略)元人民币,增价幅度:10000元人民币。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并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拖欠费用等状况,未看样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之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略),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略))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景洪(略)(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略)排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略)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景洪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嘎栋支行,开户行行号:(略),账号:(略),转账时务必备注:((略)97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 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略),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略),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收费标准按成交价的千分之八来收取。本次拍卖(略),服务内容包括:(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照片等材料;(二)展示(略),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推广拍卖标的物等;(三)制作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四)派专人协助(略)(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2018]第(略)号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人:(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么龙路17号(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