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略)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SHXM-(略)-03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略),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184.66万元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1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6:00:00至(略)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响应单位可于公告期间内,携带上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缴纳标书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略)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2、磋商地点:(略)。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1正3副)及电子文档;(3)供应商须自(略)(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另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验证合格者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2、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现场报名。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略)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浦东(略) | 地址: | 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严老师 | 联系人: | 庄晓华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