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青石镇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公共用房及杂物间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蕲春县青石镇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公共用房及杂物间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略)
2、项目编号:(略)
3、磋商方式:(略)
4、工 期:(略)
5、招标范围:(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6.2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略)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略)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略))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资格登记。
6.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年度蕲春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企业(含增补企业)。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略)至****年6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808/或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CA锁操作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
7.2投标时按规定提交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略)6:00前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
8.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5:00 时整;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县教育局隔壁)。
8.2 投标文件若逾期(略),招标人(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