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行政中心保洁及会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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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略)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略)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郭金梅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龙泉分公司(龙泉市华楼街华楼旺角3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略) (略) 201(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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