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门面房位于西藏那曲安多县城东南边,沿109国道,共15栋商业楼盘。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略)7 个工作日内签(略)。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略) | |||||||||||||||||||||||||||||||||||||||||||||||||||||||||||||||
1、承租方除每年租金外,应付20万元押金给招租方,在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内由出租房验收房屋合格退还押金。 2、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略),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3、拟出租标(略),意向承租方(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略)。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5、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房屋,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三(略),届时承租方(略),承租方(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7、本次招租标的涉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标的最终成交价的1个月租金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150 | |||||||||||||||||||||||||||||||||||||||||||||||||||||||||||||||
****-06-25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城东支行营业部 | |||||||||||||||||||||||||||||||||||||||||||||||||||||||||||||||
(略) |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略),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略),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略),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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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动态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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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朗次仁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李萌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略),发布项目转让公告。本中心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略),并对项(略),不应以仅仅基于本中心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受让方(略),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中心对公开挂牌转让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略)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略),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略),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略)。 关于(略) 第六条 本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第八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中心有权取(略)。 第九条 意向受让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受让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中心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五、涉及优先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网上报名同时通过报名系统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书面证明材料(股权转让项目中标的公司股东可不提交)。若逾期提交导致本中心不能确认优先权的,本中心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涉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层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网上报名同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管理层承诺函》【模板下载】 。 七、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联合受让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联合受让各方均(略)。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各方均应(略)。 (二)联合各方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模板下载】 。协议应当载明各联合受让方的主体身份、受让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三)由其中1个意(略),以该账户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竞价,并以该账户交纳保证金、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四)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同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以及其他联合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若成(略),联合各方应提交各自的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和《联合竞买(略),或者由经授权的一方凭经公证的《联合竞买协议》原件办理手续,否则本(略)。 本中心现场办公地址:(略) 第十条 网上报名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应(略)(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应按照提示正确(略)。(略)无法及时确认受让资格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 第十二条 意向受让方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本中心将(略)。 若受让资格未被确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未被确认资格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三条 涉及(略),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略)。经本中心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涉及动态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当所有标的均无人出价时,意向受让方均无权申请退还保证金;当其中一个标的有人出价时,其余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均有权申请(略)。经本中心审核同意退还部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退还部分保证金所对应标的数量的报名。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略),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经本中心审核同意退还部分保证金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退还部分保证金所对应标的的报名。 第十四条 涉及动态竞价(略),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追加保证金,但已交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之和不得超过资产包全部保证金的总额。意向受让方追加保证金成功的,本中心(略)。 涉及集中竞价的资产包项目,在公告期限截止前,意向受让方有权增加报名标的。 第十五条 转让(略),意向受让方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经本中心审核同意退还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受让。 第十六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本中心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七条 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本中心按照公告要求的竞价方式组织网上竞价。 第十八条 意向受让方(略),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九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二十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二十一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转让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顺序不同的优(略),转让标的由顺序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转让标的由出价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受让。 第二十三条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略)。若成功受让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转让方签约。 第二十四条 意向受让(略)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因意向受让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略)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本中心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略) (略)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有权暂缓竞价活动: 一、竞价平台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或本中心网络出现故障的; 二、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三、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四、通过(略) 五、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六、接到转让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七条 暂缓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本中心有权根据以下情形组织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一、竞价记(略),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的底价优先权;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关于受让的说明 第二十八条 意向受让方被本中心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本中心或本中心分支机构签署成交文件。 “被本中心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是指:1.以协议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获得本中心确认时,即被视为本中心确认为最终受让方;2.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根据本中心交易规则,被交易系统确认为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 第二十九条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第三十条 本中心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三十一条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且交易双方付(略),本中心在3(略)。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细化标准》(藏产权【(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如项目公告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略)。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略) | |||||
DSCQ****acb(略) | 首次挂牌公告期:7个工作日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