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磨盘山旅游开发运营策划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新平磨盘山旅游开发运营策划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略)受(略)委托,对新平磨盘山旅游开发运营策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名称与概述1.1 项目名称:(略)
1.2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现有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75平方公里的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项目任务要求)
1.3 项目地点:(略)
1.4 预算金额:(略)
1.5 质量要求:符合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略)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2.3 提供****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 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略)
2.7 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查询 信用中国 ((略)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地方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为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3.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按3.2条和3.3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略):****/)进行报名,并下载相应的招标文件。
3.3 现场报名:所有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昆明市穿金路永安国际20楼****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交一份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且加盖的公章为鲜章)。
3.4 招标(略):900.00元/份,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招标文件一旦售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和转让。
3.5 投标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如果因某种原因决定不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到开标现场参加投标,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用报名(CA)锁撤销报名。
4、投标文件(光盘)的递交4.1 投标文件(光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11日09:00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太平路45号(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因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将搬迁,开标地点如有更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时段为****年7月11日08:(略)
4.2 投标文件需先在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190.13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备用电子光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3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年7月11日09时00分,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太平路45号(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因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将搬迁,开标地点如有更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略)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二环东路与穿金路交叉口小坝桥头永安国际20楼****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