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方式:(略)
库类别:(略)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略)
抽签(采购)日期:(略)
(略)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签候选人名称:(略)
第二中签候选人名称:(略)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 至 2019年06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0551-6272012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略)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略)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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