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县**镇**路东侧世纪豪庭6号楼D14店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18 18:12:55
拍卖公告
****将于****年7月22日10时至****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位于**县**镇**路东侧世纪豪庭6号楼D14店面,房屋所有权证:靖房权证**字第A-****.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靖国用(****)第****号,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至****年12月25日,所在楼层:第1层,楼幢总层7层,面宽约6.12米,进深约为12米,宽深比为0.51;入户门为电控卷帘门,店面装饰装修总体为普通装修,店内自带卫生间,水电、网络、消防等配套设施较齐全。
建筑物名称 | 建成 年限 | 计量单位 |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成新率% | 单价(元/㎡) | 评估价值 (万元) |
**县**镇**路东侧世纪豪庭6号楼D14店面 | ****年 | ㎡ | 73.40 | 73.40 | 78% | **** | **** |
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中;拍卖标的有办理抵押登记。
拍卖物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县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年6月19日9时起至 ****年7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人民法院执行局查阅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年8月1日16 ****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账号:908********10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271(陈),监督电话****189,****328
联系地址: **省**县****滨路121号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 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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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