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略)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30 |
(略)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运营技术优化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运营技术优化项目.已由 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19】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原有处理规模基础上进行运营技术优化,污水处理量不变,为3万吨/日。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出水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3/(略)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优化建筑物有氧化沟、V型滤池、清水池,新建碳源投加间、加药间、快混池;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计划工期:153日历天; 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于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http://(略)5.222:81/”自主网上报名(两个平台均需报名)。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1 09:30,地点为 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和“http://(略)5.222:81/”递交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5.222:81/)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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