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略)。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SHXM-(略)-309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智慧规土数据展示平台,以推动浦东规划与土地的信息化建设,更好、更快的促进浦东“智慧规土”项目的推进工作。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26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19 16:00:00至2019-06-2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略)。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略)
五、磋商响(略)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略)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略)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信息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略)2号楼 | 地址: | 上海市 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吴佳 | 联系人: | 陶音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