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大同市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家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大同市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家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略)
根据单位申请,经所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初审,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和《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晋测办发〔2017〕29号)等对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大同市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家单位新增专业范围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略),均可向我厅国土测绘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太原市望景路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
邮 编:(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略)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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