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骑行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 |||||||||||||||||||||||||||||||||||||||||
I(略) | |||||||||||||||||||||||||||||||||||||||||
平乡县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骑行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骑行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乡县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骑行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审字【****】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平乡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乡县振兴街以西,崇教路以南,迎宾大道东侧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01.85亩,其中修建环形混凝土道路****米,宽度为7米,道路两侧安砌路沿石****米,道路内侧绿化4(略),安装路灯95基。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略)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2须为:3.1.2.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2.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2.5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略)gov.cn查询);3.1.2.6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略)gov.cn/;(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略)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2.8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9财务要求:近3年((略))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3.1.2.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略):联合体成(略)(含3家)。联合体需符合(略),并提(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00至(略)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16-****)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略)。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施工招标文件.pdf |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