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吉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吉安市吉州区广场西路5号地下室附一层A192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0 09:58:41 吉安市(略) 关于拍卖吉安市吉州区广场西路5号地下室附一层(略)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21日9时至2(略)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吉安市吉州区广场西路5号地下室附一层A192号车位。用途:车位,面积:31.81平方米,产权人:吉安市金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议价:(略)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略),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略),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在拍卖法院出具手续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略)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略)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注: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差价、网拍费用损失低于保证金的,剩余保证(略)证金的,保证金用来弥补差价及费用损失,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缴。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市分行吉州支行鹭州分理处,账号:(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略),其起拍(略)。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略),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房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