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略),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略))核准(招标(略)汉发改投资(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略))的备案号为 汉发改〔2(略)。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规模:公路建设全线(略)。拟建(略).5米,行车道宽度为4米,两侧分别设0.25米宽混凝土硬路肩,路面结构形式采用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垫层。沿线完善道路挡防设施、排水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略)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公路桥梁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略)(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略)。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略)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略)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随机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略),地点为汉源县第一行政中心B区发展和改革局窗口(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1)申请人有效的(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资格等级不作要求的除外);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略)(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略)机选择的,比选(略)。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略)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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