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摇号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略)美丽乡村再提升项目(预算) (项目名称)已由 闽清县美丽乡村办 (批复单位)以 梅美村办〔****〕2号 (批复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清县(略)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为 住建局 。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摇号条件,现依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的通知》(梅政办〔****〕52号)文件规定,进行公开进场摇号。
2.项目(略)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2.2 工程(略):本项目工程预算价约 万元,成交价 万元。
2.3 项目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2)摇号阶段: (略)
(3)项目范围和内容: 美丽乡村建设 ,具体以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图纸为依据
(具体以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略)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质量要求:(略)
3.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3.1摇号企业清单: (略)
3.2企业的资质类型、等级: (略)
3.3下浮系数:
4. 是否需要报名: 否
5. 5.摇号选取办法
5.1采用双随机摇号的办法,即先在项目企业名册或报名企业中由系统直接生成代表球号,然后通过现场公开摇号产生1家中选企业。摇号结束项目业主立即通知中选企业预留电话进行当场确认,现场电话联系连续拨打5次均无人接听即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中选。中选企业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摇号结果的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的通知》(梅政办〔****〕5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5.2报名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摇号时间开始前。
5.3公开摇号的时间为 (略)9:00:00 ,地点为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2幢1楼第 2 摇号室。(备注:各名录内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未到场则视为默认最后的摇号结果)
6.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要求:(略)
7.其他要求:预算、控制价编制费与审核费按送审工程(略)(400万元以内(含))的2.3‰计取;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闽清县(略)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略)
闽清县(略)民委员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