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行卡采购项目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的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e行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e行卡采购,以最高价不高于4元/张的单价,中标供应商获得e行卡的供货资格,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的使用量而定。本次招标将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中标比例为40%、30%、30%,项目有效期为1年。
e行卡是指具备**高速公路通行****公司特约商户消费支付功能的一种多用途记名预付卡。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以供货单的形式与投标人约定交货时间,但供货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应在供货单送达投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
5.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单价e行卡4元/张(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作废标处理。
6.合格的投标人: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2投标人必须****制造厂商,投标时提交证明资料复印件。
6.3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交通****检验中心或交****检测中心(ITS中心)的测试,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06月13日起至2019年06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时间)到****(地址:**市**东路726号1****服务区)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
国内邮购者应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ebidding.com邮箱,标书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名称:****
开户行:****公司**体育东路支行
账号:120********0808
采购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项目编号)寄去采购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当责任。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07月02日09:00-09:30(**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07月02日0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地址:**市**区**东路726号****2楼1号会议室。
9.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为90日历天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0.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
地址:**市**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2楼
电话:020-****2593
传真:020-****0379
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726号7楼
电话:020-****0752
传真:020-****8150
联系人:梁永玉
邮箱:****@e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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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
****e行卡采购项目变更澄清公告
****于2019年6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的****e行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因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修改原因,现将采购文件有关问题澄清修改如下。若本澄清与采购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一、原采购公告“3.采购内容:e行卡采购,以最高价不高于4元/张的单价,中标供应商获得e行卡的供货资格,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的使用量而定。本次招标将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中标比例为40%、30%、30%,项目有效期为1年。”
修改为:
3.采购内容:e行卡采购,以最高价不高于3.8元/张的单价,中标供应商获得e行卡的供货资格,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的使用量而定。本次招标将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中标比例为40%、30%、30%,项目有效期为1年。
二、原采购公告“5.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单价e行卡4元/张(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作废标处理。”
修改为:
5.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单价e行卡3.8元/张(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作废标处理。
三、原采购文件33.5及采购文件第五章表二价格评审细则“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取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并下浮3%后为基准价(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0%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70%为评标基准价);与基准价相同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投标人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
修改为: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9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取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并下浮一定比例后为基准价。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0%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分为0%、1%、2%三档,采取现场由投标人选出代表抽签的方式来确定。与基准价相同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投标人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每低于基准价1%,扣0.2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若投标人评标价≤基准价90%,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完为止。
四、原采购公告“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07月02日09:00-09:30(**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07月02日0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地址:**市**区**东路726号****2楼1号会议室。”
修改为: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07月05日09:00-09:30(**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07月05日0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地址:**市**区**东路726号****2楼3号会议室。”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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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