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 | 品目分类代码 | 品目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批)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A0205 | 机械 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 | (略).00 | (略).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略)(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略):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㈠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略),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略)):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略)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略)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略)):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略)险的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㈡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㈢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略)
㈣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8001/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略)。
法人代表(略),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6月24日17时至2019年7月1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略)(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人:(略)
邮编:(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九、(略):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略)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略)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略))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略)。
十、(略)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略)。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
(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三)组织(略)
(四)制作、发布采(略)
(五)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六)邀请财政部门及(略)
(七)组织开(略)
(八)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九)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略)
(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
(十一)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
(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略)
(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相关附件
- (略)招标文件.doc
-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