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2019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第11标段第二部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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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2019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第11标段第二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19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 2019 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阜发展投资【2019】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阜城县 2019 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施工建设地点:阜城县县域内沿武千公路、阜霞公路、富德公路两侧村庄、乡镇政府驻地村、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区及示范点范围内村庄、县城周边村(含城中村)。建设内容及规模: 二期户厕改造32637所;清理残垣断壁和闲置宅基地,并且利用清理出的空闲地因地制宜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共计1431处。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共 11个标段农村户厕改造部分1-10标段一标段 阜城镇;二标段 古城镇;三标段 崔庙镇 ;四标段 码头镇 ;五标段 霞口镇;六标段 漫河镇 ;七标段 王集乡 ;八标段 大白乡;九标段 建桥乡;十标段 蒋坊乡。11标段:农村垃圾清理第二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施工资质要求: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portal/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详见招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portal/inde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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