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邱县(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综合楼1017室
中标金额:(略)
主要中标标的如下: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元) | 质保期 |
微波消解仪 | 上海屹尧 | COOLPEX | 1 | (略) | 1年,炉腔5年 |
定氮测定仪(含消解装置) | 上海晟声 | K1301 | 1 | 32000 | 1年,泵体5年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北京普析 | A3AFG-12 | 1 | (略) | 1年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北京吉天 | AF(略) | 1 | (略) | 1年 |
评标委员会名单:(略)
项目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公告期限:自(略)至2019年5月22日
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姓(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略),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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