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市**区人民法院关于**市渝中区凉亭子2号6-4#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6 15:25:55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略)日(略)权利人书面明确(略),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略),公示满(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市渝中区凉亭子2号6-4#号房产网络拍卖公告 **市**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7月29日10:00时起至****年7月30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略),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市渝中区凉亭子2号6-4#号房产。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为536.93平方米,套内(略).92平方米,《**市(略)14字第****号,出让地,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他商服用地,其他用房。标的物所在楼栋为 中兴大厦 ,约建成于****年。 (略)万元,保证金:52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中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略),标的物看样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报名,方可参与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略)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略),有抵押,租赁合同效力正(略)。本次标的(略)。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时间待定。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所(略)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产权证资料及竞买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谨慎参与竞买。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略)。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略)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本院确认。 7、竞(略),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本院确认。 8、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略),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额缴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市**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金剑路分理处;账号:(略))。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中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3幢18-2 联系电话:(略) 淘宝网拍卖咨询电话:(略) **市**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市高院监督电话:(略) **市**区人民法院 ****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