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21日 开标日期:2019年6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工业园 中标金额:136万元 主要中标标的如下: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勤、孟平、黄颖、范江、李桂月 采购单位:**** 地址:**县马店镇街道 联系人:王先生 0564-****08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中心A区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64-****751 公告期限: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7日 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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