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6 17:20
(略)受(略)的委托,就其所需提升农村旅游点形象设计及制作项目(项目编号:(略)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具体要求 | |
提升农村旅游点形象设计及制作项目 | 1项 | 98.6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略)(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另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若);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及纳税证明文件原件,另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略)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略)
电话:(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磋商时必须提(略),未提(略),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略)(http://(略)gov.cn/Index.shtml),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7月10日 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三副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收到(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单位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公司地址:(略)
县采购办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