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略) 采购日期:(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八栋501/502房 成交金额:(略) 工 期:(略)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略)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项目经理:(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颍州南路金宝汇广场(颍东(略))六楼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24140元、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16308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 公告期限: 2019 年 6 月27日至2019年 6月 27 日( 1 个工作日) 否决供应商名单及原因: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杰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法认定为本项目提供了投标保证金,资格评审不通过;御园景观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路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略)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资格评审不通过。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颍州南路金宝汇广场(颍东区企业基地)六楼,联系电话: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略): 1、质疑人(略) 2、采购(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供应商响应报价及得分明细表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略) 2019年6月27日 |